学校环境管理规定
为加强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,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1、学校党政一把手把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,把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,采取措施,组织实施;
2、校园内教学区、体育活动区、生活区等布局合理、避免相互干扰;
3、校园内环境要绿化、美化、校舍要坚固、适用、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整修;
4、学校营造和谐、健康、文明和积极向上的校规;
5、学校领导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、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不经批准,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;
6、学校严格执行中小学升旗制度;
7、校园内张贴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,设置板报、阅报栏、供展览用橱窗,开辟图书室、阅览室、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;
8、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,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