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纺织工业学校运动场地管理制度
为了加强学校运动场地管理,维护和使用场地,充分发挥学校运动场地作用,更好地为师生和社区开展体育运动提供条件,将修订本制度。
1、体育教研室负责场地的日常管理、维护和使用(包括场地的设施、卫生保洁)。
2、田径运动场(跑道除草平整,足球场内割草等)、篮球场、排球场、羽毛球场的同期性大修任务由总务科负责。
3、严禁机动车进入场地内,学生不准在场地内骑车。
4、不准挪用场地内设施(计时台等)如确属教学需要,必须请示体育教研室同意后方可动用。
5、禁止任何人在下雨天进入田径场地。
6、社区及外单位临时使用场地,必须在一周前提出申请,由主管领导同意(不影响教学)后,交给体育教研室。
7、外校(单位)来我校运动场地进行训练和比赛时,必须经校工会和体育教研室批准,否则不予接待。
8、运动场卫生清洁,划分卫生责任区,由学生班级负责,每天早上进行打扫,假期由学校保洁员负责保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