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卫生宣传制度
为进一步落实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,加强学习和宣传卫生工作,特制订本制度:
1、学校负责卫生工作的组织每年每学期要作卫生工作宣传、安排。
2、学校的卫生宣传对象主要是广大学生和教师、校各部门,特别是部门应积极做好卫生宣传工作,及时有效地将必要的卫生常识、卫生工作意见等知识运用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广泛宣传。
3、学校卫生工作部门要根据学校卫生现状,制定各项卫生制度,开展各项卫生宣传活动,特别是就季节性、流行性、突发性的卫生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、广度、深度。
4、每学期坚持抓好年级组、班级、团队组织,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和开展健康卫生活动,如利用班会、团队会、或专题卫生会议等形式宣传。通过开展卫生活动,以行动形式延伸、扩展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意义和作用。
5、每学期坚持抓好学校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,利用有关师生会议加强宣传,以优美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班级室内外卫生环境来教育人、引导人,教育人的引导和效应。
6、校医务室负责学校卫生宣传栏出刊和换刊工作,根据学校卫生实际将有关卫生知识和活动刊展,以引导师生加强卫生理念,宣传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和成果。
7、每学期教务科会同医务室,根据教学大纲的有关卫生教学的要求和涉及点,加强课堂教学卫生知识的渗透,在可内外注重有关的卫生宣传和实践。
8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在媒体上宣传我校卫生工作成果。